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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构成要件——[宁波刑事律师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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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构成要件——[宁波刑事律师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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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、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构成要件1、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构成要件:(1)本罪主体是1般主体;(2)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;(3)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;(4)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采集、供应血液或制作、供应血液制品,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,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。2、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3百3十4条,非法采集、供应血液或者制作、供应血液制品,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,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,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;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,处5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、供应血液或者制作、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,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,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,对单位判处罚金,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2、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的立案标准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的立案条件为:1、造成献血者、供血浆者、受血者感染艾滋病病毒、乙型肝炎病毒、丙型肝炎病毒、梅毒螺旋体或者其他经血液传播的病原微生物的;2、造成献血者、供血浆者、受血者重度贫血、造血功能障碍或者其他器官组织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;3、其他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情形。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,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,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。